

一不可不知地理:孔子曰“卜其宅兆而安厝之”。程子曰:“卜其宅兆者,卜其地之美恶也。地之美者,则神灵安,子孙盛。若平居视地理为末务,而不之问,一旦有大故,则不免仓卒苟且为之,幸得吉地,固所愿矣;不幸而置亲体于蚁泉沙砾中,无异委之于壑坵,不孝孰甚?故人子须于平时讲明其说,庶几他日临事不悞,而亲魄得安于地下矣
二不可停柩不葬:司马温公曰:“今人有丧亲者,往往久而不葬。问之,曰岁月未利也。又曰未有吉地也。至有终身累世而不葬,遂有弃失尸柩不知其处者。呜呼!可不令人深叹愍哉!人所贵于身后有子孙者,为能藏其形骸也。其所为乃如是,曷若无子孙死于道路,犹有仁者见而殣之耶。且先王制礼,葬期远不过七月,自王公以下,皆三月而葬。
三不可侵葬祖冢:夫地理之法虽繁,而“葬乘生气”一言,足以尽其肯綮。故千里来龙入首,惟融八尺之穴。谚云“阴地一线”是也。祖冢既已乘乎一线生气,则其左右上下皆为死气,葬之徒为蚁穴泉窟而已。
四不可图葬旧穴:曾葛溪曰:“图葬旧穴,惑之甚也。尝见一旧穴,虽前已发大贵,子孙不肖鬻之,凡三易主,葬二百余年,卒无显者。予尝谓:人人难保百年坟,徙墎重扦太忍心。莫道天公无报应,后来还有伐坟人。求地者宜知所戒。
五不可拘泥公位:程子曰:“不以奉亲为计,而专以利后为谋,非孝子安厝之用心。”诚为至论。故人子但以安亲为念可也。若曰期生人之受荫,冀富贵于将来,但末务耳。
六不可轻易改葬:《青乌经》云:“凡地有五不祥者可改:一冢无故自陷;二冢上草木枯死;三冢有淫乱风声,少亡孤寡;四男女忤逆颠狂,刼害刑伤瘟火;五人口死绝,家产耗散,官讼不息。改之。如见三祥瑞则勿改:一见生龟蛇生气物;二见紫藤交结棺木;三有水珠玸色如乳温暖,或有气如雾,穴中干燥无水蚁,并吉。”
七不可专意图大:往往图大地者,虽小地亦不得,而竟被假地所误。彼盖不知安稳小地,在在有之,易于求索。况小地既眞,数穴并力,亦能致大。杨筠松云:“大地难得小易求,积累不已成山邱,众坟合力却成大,人说小地生公侯。”
八不可不观古格:所谓法眼者,必从师授,徧观名墓,何为而吉,何为而凶,龙穴何为而入格,砂水何为而合局,一一检点,以之为法,故曰法眼。
九不可不择良师:然地学之师亦难矣哉,非通儒不能穷理格物以致其知,非眞授受不识榘矱微妙以尽其奥。通儒术,得传授,苟蔑其德,吾恐指鹿为马,诳鸟为鸾,而为害尤甚。是故备斯三者,然后始为良师。虽然,师固不可不择,择而得其人,又须谒诚以感之,故曰取人以身。
十不可不修阴德:蔡文节公曰:“积德为求地之本也。凡人欲为子孙永远计者,当以公心处世,方便行事。一念合理,百神归向,择地论穴又其次也。不然,吾德之不修,而徒责効于祖宗父母之遗骨,朝移夕改,愈更愈谬,其悖逆不孝之罪,适足以取诛谴于造物,顾何益哉!”好山好水世不欠,尚非其人寻不见。我见富贵人家坟,往往葬时皆贫贱。迨其富贵力可求,人事极时天理变。故得吉地,必有德可以膺福,然后神以吉地畀之。神之俾以吉地,即天之报善故也。欲求吉地,为祖父宅兆,俾先人之体魄安而后世之荣盛不替者,当先积德以端其本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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